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秘书局(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数字化和绿色化是全球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以下简称“双化协同”),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

工信部发布新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加强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现予以公告。附件:1.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2.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

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企业函〔2024〕143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引导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制造业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中小企业关键业务场景深度数字化转型、产业链供应链牵引中小企业“链式”协同数字化转型、产业集群及园区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向,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明显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厅通装〔2024〕4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有关单位:现将《“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2024年相关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17日(联系电话:010-68205189、010-68200711)“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母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链企业融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4〕275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61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980家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附件:1.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2.重点行业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助力大企业精准对

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决策,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保险补偿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24〕8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各有关企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5月1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二、省级中小企业主

四部门关于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2024年3月2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24〕26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工信部网安〔2024〕34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部属有关单位,部属各高校:现将《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2月2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科〔2024〕7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组织编制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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